根据澳门法律规定,非本地居民未获许可,以雇员身份在澳门逗留并提供工作的,属于非法工作(黑工);外地雇员只能在「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」(即“蓝卡”)上载明的公司和职位范围内从事活动,否则将被视为过界工作。关于非法务工和过界工作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及罚款额如下:
澳门治安警察局、劳工事务局和相关部门会定期联合或单独开展打击非法工作的行动。非法务工、过界工作在澳门属违法行为!